政策评估的过程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 必须围绕着公共策及其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结果的价值进行评估。在此 , 笔者认为目标标准、投入标准、公平与公正标准、效率标准和公民参与与回应这五个方面应是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必要内容。
政策的目标标准
政策目标是制定政策的起点 , 也是政策制定所要实现的终点。政策目标在政策执行中具有指导、约束、凝聚、激励、辐射的作用。评价一项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政策执行后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所预定的目标。那么 ,在评估政策时 , 把制定公共政策时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目标同在一定时间限度内执行政策所达到的目标相比较来进行评价。如果公共政策在预期时间内取得的成就同制定政策所定的标准一致 , 那么 ,这项公共政策就是成功的 , 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反之 , 没有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 , 这说明这项政策是不成功的。因此 , 评价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第一个标准应该看公共政策在预期的时间内是否完成或实现了预期的目标或标准。
政策的投入标准
一项政策从提出、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各种资源。也就是说要制定、执行和贯彻公共政策必须有一定的投入 , 这些投入包括: 资金的来源与支出 , 所需要的执行政策的人员、机构、工作时间的数量与质量 , 政策资源与政策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等[10]。这个标准要衡量一项政策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 其实质就是从资源投入的角度来衡量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所做的工作 , 也就是政策评估的成本问题。因此 , 投入成为政策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所以 , 评估一项政策能否成功的一项重要的标准可以从各种投入方面进行评估。但是在运用这个标准评估公共政策时 , 我们应该认识到投入只是公共政策成功的充分条件 , 而不是必要条件。大量的投入并不一定就能导致政策的成功 , 反之 , 投入不足也不意味着政策就不能取得成功。
政策的公平与公正标准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 , 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特征和体现。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 , 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和调节方面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 , 政府的公共政策应该发挥其调节作用 , 而这种调节作用更多的体现在社会公平方面。因此 , 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应该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其目标 , 最大限度的体现最大数的利益 , 尽可能的实现帕累托最优。同时 , 由于政策在满足大多数人利益的同时 , 也可能导致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 , 就要求必须注意那些由于政策因素导致合法利益受损的少数人群体或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 , 通过利益的再分配或补偿等方式给予那些受损的合法利益以合理的补偿 , 从而体现和照顾最大数人的利益。因此 , 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是否体现的政策的公平和公正 , 是否体现和维护了最大数人的利益。
政策的效率标准
经济学上讲究经济效率即投入和产出的关系 , 经济效率要求产出必须大于投入。政策的效率标准是衡量政策取得效果所耗费的政策资源的数量 , 通常体现在政策投入与政策效果之间的比率和关系。政策效率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政策本身的优劣和政策的执行状况。一般来讲 , 政策的效率标准包括三个层次[11]: 政策的成本层次、单项政策的投入和产出层次、政策的全部成本与总体产出层次。在政策成本层次上 ,必须掌握政策过程中的资金来源和支出 , 物质与信息的调配与使用 , 决策者与执行者的数量和时间。在这里 , 应重点关注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投入了多少资源 , 投入的资源是否充足 , 能否能确保政策得到贯彻和实现。在单项政策的投入和产出层次上 , 考虑政策效率时应该重点关注如何以较少的投入、较快、较好、高质量的实现政策目标 , 也就是在最小的政策成本下达到和实现最大的政策目标。在政策的全部成本与总体产出层次上 , 应该注意除了直接用于政策过程的资源外只用于该项政策 , 而不能用于其他方面 , 由此造成的机会成本有多大; 该项政策实施后所产生的直接效果以外的附加效果、象征效果、非预想效果等间接效果有多大。这种层次的评估重点在于政策系统与社会整体系统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层次上 , 评估公共政策不仅要考虑政策本身的效益 , 还要考虑执行政策后带来的社会效益。如,国家的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起到了保护生态的作用,也对还林区从旅游等方面带来了经济效益。
公民参与与回应标准
由于公共政策主要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 , 因此 , 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与回应就显得很重要 , 而公民的参与和回应程度的高低也是衡量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公共政策对社会需求的回应是一个国家或政治系统维持自己生存、稳定和发展的基本功能。通过公民的广泛参与 , 各种社会问题不断输入到政治系统中 , 政治系统则不断地输出各种政策去解决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 , 维护和实现公民的利益。因此 , 一项公共政策不论关系到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利益时 , 只要政策对象认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 , 就会对这种政策有着积极的回应。反之 , 政策的回应程度就低。这也是评价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目的主要是满足社会全体或部分公民的利益需要 , 制定的政策必须为公民所接受。但是 ,在一些政策制定过程中 , 由于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没有公民广泛参与的情况下制定出某些公共政策 , 原本以为体现和维护了公民的利益 , 必然得到公民的支持与欢迎 , 但结果是公民对制定的政策缺乏认同感。原因在于 , 政府把公民不需要的政策强加给公民 , 必然得不到公民的认同。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制定政策缺乏公民认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许多地方的领导干部为了展现自己的 “ 政绩 ” , 脱离了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超前制定了许多政策 , 结果导致了政策不被公民认同 , 出现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 严重损害了本地人民的利益。